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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区考生报考工作的通知


来源:启航家教网 日期:2023/05/05

   一、回户籍报考工作学籍和户籍不在同一区的本市户籍应届初三年级考生,可自愿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报考。考生在报考前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慎重选择,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在学籍或户籍区报考。(一)回户籍区报考的考生须在5月12日前填写《2023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回户籍区报考考生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二)学校对申请回户籍报考的考生资格进行认定后,于5月12日将申请表汇总,报本区中招办。(三)学籍所在区中招办对学校汇总的申请表进行审核,5月18日8:30-12:00将审核通过的回户籍区报考考生的基本信息汇总,通过中招业务信息系统办理信息交换。(四)回户籍区报考的考生持本人户口簿和中考报名号,于5月19日8:30-12:00到户籍区中招办办理确认和报考手续。二、关于考试和招生的规定(一)回户籍考生在学籍所在区报名,建立电子档案,参加英语听说计算机考试、招生体检、体育现场考试、普通高中登记入学、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考生办理回户籍确认手续后,在户籍所在区参加文化课考试和录取。(二)回户籍报考的考生不能参加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招生。回户籍考生如参加城区学校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的招生,其学籍和户籍须同属城区或者同属于郊区。


  附件:2023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回户籍区报考考生申请表


编辑者:北京家教北京家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