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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招政策发布 统招志愿由8个增至12个


来源:启航家教网 日期:2023/05/18

   北京中招政策发布


  统招志愿由8个增至12个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蔡文玲)4月25日,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2023年初三学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24日至26日举行,今年中招继续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统一招生志愿将由8个增至12个。


  具有普通高中升学资格且具有同一学校连续三年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参加校额到校、市级统筹及面向特定初中学校的定向招生。往届生、外省回京报名考生以及回户籍报考考生不能参加上述招生。具有升学资格的本市正式户籍考生可以参加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试验项目招生,该项目各专业均面向全市招生,不对各区分配计划指标。


  今年,每名考生最多可填报28个中招志愿,其中,贯通项目提前招生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填报1个专业,录取总分达到490分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志愿;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招生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填报2个专业,录取总分达到570分,且综合素质评价达到B等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志愿;统一招生共设12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2个专业。


  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相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参加贯通项目提前招生、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招生、统一招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依据招生简章填报志愿。


  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将于5月13日—17日进行,考生可于5月20日查询录取结果。被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继续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为合格/不合格,不公布原始分数,不提供小分查询,不再参加中招志愿填报和其他招生录取。


  根据相关要求,各招生学校(专业)不得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经批准进行专业加试的学校(专业)不得录取未进行专业加试或专业加试不合格的考生;各招生学校(专业)不得录取未参加中招体检或身体条件未达到本学校(专业)要求的考生。


编辑者:北京家教北京家教网)